
彭阳县人民检察院
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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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数字检察工作开展以来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业务协同、模式优化、智能监督,积极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数字检察工作安排部署,主动以数字检察“驱动”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,探索创建民事裁判文书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监督模型,通过数字赋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该监督模型的创设,主要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》中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,应当对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作隐名处理的相关规定。通过大数据手段,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锁定“婚姻家庭、继承纠纷、民事案件”等关键词进行筛查,对筛查出的线索进行人工分析研判,精准梳理出已公开的法律文书中未做隐名处理的违法行为,通过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督促法院提高法律文书公开规范性。依托该监督模型,目前共调取了1637篇民事裁判文书,在通过关键词搜索进一步锁定625篇民事裁判文书,通过数据碰撞对比,发现可监督线索8条,经过人工分析研判后,发现涉嫌未成年人检察共3条,剩余5条监督线索第一时间移送民事检察部门开展民事审判程序监督。
守好“每颗幼苗”,护好“一片蓝天”。彭阳县人民检察院“小白杨”未检工作室将实现“个案办理——类案梳理——系统治理”未检办案工作路径,以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入手,积极与未保委各单位成员加强沟通联系,将“找数据”与“用数据”同步推进,实现数据碰撞,开展智慧数字化监督,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,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全力筑牢未成年人个人信息“防护墙”,以“检察蓝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。